『山宝宫张天师慈善之家』 (下称本慈善机构) 为非牟利慈善机构,为了协助无依无靠的长者,特别推出“助老计划”,让未符合国家社会福利局/房协津资助格及生活上面临困难并缺乏支援的长者,获得全面关顾。
申请资助之参考原则 社区上有需要帮助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长者:
• 长期病患或残疾长者;
• 未符合国家社会福利局/房协津资助资格的长者;及
• 在生活上面临困难并缺乏支援的长者。
现时申请本慈善机构慈善基金之入息及资产限额如下:
长者婚姻状况 |
每月总收入 (令吉) |
资产限额 (令吉) |
独居长者 |
RM 0.00 |
RM 0.00 |
夫妇 |
RM 0.00 |
RM 0.00 |
1. 60岁以上,患有长期疾病且领取综援的独居长者。
2. 年满65岁且领取综援者,年满65岁,与不足60岁的家人同住。
3. 60岁以上独居或两老住户在政府公屋,资产符合房署申请资格,但因未有领取伤残津贴或具医生証明而未获房署资助。
4. 公屋独居或两老住户,户籍仍有子女登记,惟子女不同住。
5. 缺乏家人支援,依靠长者生活津贴及微薄积蓄生活。
6. 未符合国家社会福利局/房协津资助资格的同住长者 (同屋长者已获有关资助) 。
1. 自行 / 亲友代行填写寻求协助的表格; 或
2. 经由社工或其他地区团体协助转介; 或
3. 直接致电慈善个案管理负责人(0126082626 兴师傅/ 0132266226 Jasmine Ng)进行注册。
1. 因资产超额而未能领取长者生活津贴之长者。
2. 有家佣照顾之长者 (社署资助家佣除外) 。
3. 自住物业外,不论在本港或海外仍拥有另一物业 (如车位、单位) 。
所需提交的文件证明 本慈善机构的职员需要申请人或转介机构同时递交以下文件证明副本斤会作为评估之用:
• 综合社会保障受助人医疗豁免证明书。
• 申请人及配偶 (如适用) 的最近半年之银行存款、定期、股票、外币纪录 (连同首页印有姓名及帐户号码) ;或
• 医管局发出之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 (如适用)
【注】在评估过程中,本慈善机构的职员需了解同住或非同住亲属的经济状况,以确定亲属能否支援申请人支付”助老计划”费用
1. 本慈善机构保留慈善计划审核之最终决定权;
2. 凡成功获得”助老计划”服务者,可能需接受捐款者、报章、杂志之访问,以介绍有关基金及本慈善机构服务;
3. 本慈善机构有权按慈善计划储备之状况及覆核使用者之近况,决定延长或即时终止豁免或赞助使用者有关服务费用之期限,或转介至其他合适之资助机构;
4. 敬请填妥申请表格内的资料及递交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会影响申请及审批工作之进度;
5. 因应私隐条例,申请人必须签署表格内之声明,否则本慈善机构不能进行任何慈善申请及评估工作;
6. 本慈善机构职员有需要时会上门家访,进行评估或覆检工作,以详细了解申请人的状况。
请电击此处填写与提交寻求协助表格